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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記者王立彬)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左右時間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不動產是絕大多數國民的主要財產形式,不動產登記涉及每個家庭,在推進過程中要始終明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權益的根本目的,以便民利民為指歸。
  不動產登記要便民利民,首先要註重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通過不動產統一登記,進一步提高登記質連保證各類不動產物權歸屬和內容得到最全面、準確的明晰和確認,以不動產登記較強的公示力和公信力為基礎,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的不動產財產權。同時要註重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促進不動產登記信息更加完備、準確、可葑既酚行У男畔⒗唇脅歡灰祝U轄灰裝踩⒔∪緇嵴饜盤逑盪叢焯跫�
  不動產登記要便民利民,就要平穩過渡,明確不搞另起爐竈。要確保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不是否定和放棄已有工作,而是在已有成果基礎上進行融合、整合,形成更加高效統一的物權登記體系。要明確告訴幹部群眾,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不會影響群眾手中現有的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的法律效力,這些證書會繼續有效;新的統一的不動產權利證書頒發後,不會強制更換新的證書,而是通過產權變動後的變更登記逐步替換,“不變不換”,不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不動產登記要便民利民,農村土地、農民權益是重點。由於城鄉二元化格局,一說不動產,城裡人就想到房產。事實上,不動產涵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承包地、海島等,涉及農村地區量大面廣,基礎工作薄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等,都離不開不動產統一登記,而其中的重點、難點大都在農村。要加快推進包括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產權依據。特別是要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發證與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銜接,為農業現代化、產業化提供基礎支撐。
  便民利民,還是勞民擾民,關鍵在於廓清服務型政府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資源,減少政府行政成本。特別是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完善政府運行機制,發揮市場的積極作用。通過整合登記職能,減少辦證環節,採取“一站式”服務等措施,節省登記費用,更好地方便企業、群眾申請和辦理不動產登記。未來三到四年,在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形成過程中,要讓群眾感覺不到變化、享受同質服務;更要讓群眾感受到好的變化、享受更優質的服務。  (原標題:述評:不動產登記一定要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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